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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0-02-01   审核人:   (点击: )

皖医专〔2020〕12号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学校结合实际,特制定《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月28日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目前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全面落实省委“三防三查三加强”工作要求,按照省卫健委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在校党委领导下,采取扎实有力举措,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

二、组织管理

按照《关于调整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传染病预防领导小组的通知》(皖医专〔2018〕22号)文件执行。

三、重点措施

(一)再动员再布置再安排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当前正值寒假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保持通信畅通,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认真迅速做好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各单位)

(二)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在学生返校前,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尤其要注意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师生员工创造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责任单位:总务处)

(三)分类落实防控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员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做好防护。

对寒假期间留校的新疆班学生,要主动关心,关注健康状况,开展健康教育,切实做好新疆班学生的防控工作,非必要新疆班学生不得离开校园。(责任单位:护理学部,配合单位:学生处、保卫处、援疆办、总务处、校医院)

对返乡学生和实习生,要梳理掌握去向,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责任单位:各专业系部,配合单位:学生处、党委工作部、校医院)

对学校教职员工,要了解去向,引导做好科学防护,重点关注近期去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离开者的教职工健康状况。(责任单位:各单位)

(四)不举办聚集活动

在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责任单位:各单位)

(五)严格校园管理

严格校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及怡缘小区。(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总务处)

(六)密切开展监测

各单位要密切开展疫情监测,要督促师生员工,在疫情流行期间内,有进出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经历或接触过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离开者的师生,须按要求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或及时到医院开展监测筛查。要关注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的,要及时提醒并帮助其接受诊断治疗,同时对诊疗情况进行跟踪。(责任单位:各单位,配合单位:校医院)

(七)及时报告与处置

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疫情流行期间,每日下午13:30之前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等。(责任单位:各单位)

(春节放假期间联系人:贺应龙,联系电话:17718192979)

四、开学预案

(一)延迟开学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情况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教务处要综合考虑扩招学生暑期返校线下学习、新桥校区搬迁等因素,在确保教学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对全校教学安排进行重新调整。具体调整方案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

学生处、护理学部、援疆办、保卫处、总务处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推迟开学期间新疆班管理、校园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等。

(二)正常开学

如正常开学,启动《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如下工作:

1.总务处、校医院等单位在开学前要做好防控保障准备,做好防护用品、必要药品等专用物资储备,做好隔离病房安排、做好防控知识培训工作等。

2.校医院在开学前要联系辖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确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

3.各单位要加强师生“返校期”的管理,及时将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返校或与疫情密切接触的师生信息报校医院汇总,由校医院负责实行14天的医学观察。

4.各班辅导员开学后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相关工作,并及时以系(部)为单位向校医院通报。

5.校长办公室要做好疫情流行时期的值班安排,确保信息畅通。

抄送:省卫健委、省教育厅。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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