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06】【作者/来源:图文信息中心】【浏览:次】

一、借书证管理规定

1.我校教职工、学生均可持校园卡借阅书刊。

2.校园卡在借书时,只限本人使用,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纠纷,概由持证人负责。

二、图书借阅制度

(一)借书册数及借期

教职工每人限借10册,借期为6个月;学生每人限借5册,借期为2个月。

(二)借阅办法和手续

1.读者可在流通部和医学书库借出图书,其余各室图书、期刊、报纸及合订本,只限阅览,不可外借。

2.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选书,交馆内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带出馆外。

3.读者要爱护图书,借书时当面检验图书,如发现已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立即说明,以便加盖标记。借出图书归还时如发现圈点、批注、涂改、裁剪、拆散或遗失等,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4.借书到期如需再借,必须来我馆办理续借手续,只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与读者的借期相同。

5.为了共享图书资源,读者到期归还的同一种图书需三个月后方可再借出。

6.教职工图书续借后超期,须将超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它书籍。

(三)丢损图书赔偿制度

1.丢书读者按照图书定价的2倍赔偿;丢失套书中任何一册,按照整套书定价2倍赔偿。

2.丢书读者如不及时办理丢书归还手续,所丢图书超期后果自负。

3.发现撕毁书刊中条形码、磁条、标签或在书刊上批注、涂改、裁剪、撕毁等情况者,视情节做出对图书的赔偿,直至终止其在图书馆的借阅资格。

三、流通部管理规定

1.凡持本馆借书证的读者,均可到本室借阅图书。

2.除纸、笔、笔记本外,不得携带其它物品入室内。

3.读者在书架上选书或阅览后,如不需要借出,请放回原处;如记不清书刊位置,请放在指定地点。

4.请保持本馆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壳纸屑等。

5.请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高声喧哗、嬉戏、使用电话等妨碍他人的行为。

四、报刊阅览室阅览制度

(一)读者一律凭借书证入室阅览,各阅览室一律实行开架借阅。每人每次限取一种报刊阅读,如需复印,可办理临时外借手续,本人借书证押在借刊处,复印后当班归还。

(二)保持室内书架整齐。室内书刊报纸,阅后应放回原处,如记忆不清,可交工作人员,切勿乱放,以免乱架错位。

(三)读者要爱护书刊、报纸,不得在书刊报纸上圈划、批注、剪裁、撕毁等,不得将书刊报纸私自携出室外。如发现上述情况,按“书刊丢失,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四)偷窃书刊者,按盗窃书刊处罚条例处理,情况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五)读者不得用书、物占用阅览室、自修室座位,读者离开阅览室、自修室时,必须将自己的书物带走。

(六)读者应文明阅览,室内严禁吸烟,注意公共卫生,不得乱扔纸屑果皮,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乱接电器设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七)读者要服从阅览室工作人员的管理,以便本馆工作人员更好地为读者服务。

五、电子阅览室阅览制度

(一)禁止携带一切与阅览无关的物品入室;如:食品、饮料等。

(二)入室后须出示借书证,方可办理上机手续。

(三)电子阅览室免费向读者开放。

(四)读者应按上机号、牌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乱坐、私自拉机或调换座位。

(五)上级须一人一座一机,禁止一机多人或一人多机。

(六)严禁喧哗、吸烟、乱扔杂物,自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七)禁止登陆、浏览一切游戏、色情、暴力及反动性质的网站,禁止通过网络传播任何色情、暴力、反动或有损其他公民组织利益的信息。如若发现,将受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遇到机器故障,须向室内工作人员请教适当方式解决。不得擅自插、拔和移动各电脑硬件设备,如有损坏,将加倍赔偿。

(九)严禁故意损坏、偷窃电子阅览室内一切物品,违者将给予严厉处罚。

(十)离室时,出示借书证办理下机手续。

六、图书馆学生自修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自修室仅供本校读者学习使用。

(二)读者在自修期间,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尤其是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置于桌上,以防丢失。

(三)自觉维护自修室的秩序,自修室内严禁占位;读者离开自修室应将其所有物品同时带走,如果自修室内的座位上没有人仅有书,30分钟后仍没有人来,就视为该座位空,其他读者有权利自由入座。原读者视为占座位一次。

(四)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禁止在室内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吸烟,保持地面、墙面、桌面整洁。

(五)不准赤膊、穿背心、运动短裤、拖鞋、吊带裙进入自修室。

(六)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七)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损坏者照价赔偿。严禁在阅览桌上乱写乱画。

(八)遵守开放时间,服从值班工作人员的管理。

(九)若违反规定,以书包、图书等其他物品占座位,值班人员有权收取其任何物品,以便让其他读者利用该座位。


七、采编部管理制度

(一)根据学校办学方向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并结合本馆馆藏基础,积极通过多种采购途径,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和补充藏书,不断提高藏书质量。

(二)做好图书需求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经常深入流通、阅览、学科资料中心,对入藏图书借阅状况进行调研,了解读者需求。每期新书征订目录到后,要及时征求有关专业教师的意见,然后进行查重选订。

(三)严格执行图书采购的审批制度。不论是预订还是选购图书,都必须报馆领导审批,严禁乱购,滥购图书。

(四)要严格控制图书经费的使用,凡是动用图书经费购买的图书,必须交采购人员查重验收后代报帐。采购员有权拒绝馆藏不需要的图书。

(五)对已订购但逾期未到的图书,采购员要负责催促出版部门尽快寄来或要对方退回书款。

(六)每学期末,要向馆长提交本学期图书预订数量和金额,到馆图书的数量、金额和类别,图书经费使用的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报告。

(七)了解出版信息,积极主动为我校新办专业或严重缺书专业采购图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书店直接购书。

(八)严格按照图书编目要求,尽量降低图书编目的差错率。

(九)做好图书典藏工作,与图书馆各室工作人员做好图书交接手续。

(十)耐心细致地为读者制作、发放借书证。


八、教职工自行购书的管理规定

(一)教职工应在购书前,到图书馆采编部检索、查重是否馆内已有要购买的图书或类似图书。

(二)如确定图书馆馆藏书目中没有待购买的图书或类似图书,个人需填写《安徽医专教职工自行购书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到图文信息中心审批。

(三)经图文信息中心同意后,教职工方可按规定购买图书,所购图书及发票需经采编部人员核对、登记,图书编目入库后方可借出。

(四)所购图书费用由图书馆工作人员统一报销,教职工择期到采编部领取购书款。

(五)教职工所购图书必须为正版图书,购书发票必须为正规发票,否则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报销图书款服务。


九、如何办理离校手续

凡持有借书证的读者因工作调动或毕业、实习、退学、休学等情况离校时,待先还清所借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一)实习生应还清在图书馆所借一切图书,如有超期、丢失图书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

(二)实习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图书馆楼105室采编部交还借书证并盖章办理离校手续。

十、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

(一)不迟到、早退及无故旷工,按时开放。

(二)服务态度端正,使用礼貌用语。

(三)保持馆内清洁,每日打扫卫生。

(四)维持馆内秩序,保持安静。

(五)工作时间不闲谈、不串岗。

(六)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爱护馆内的设备家俱等公共财产。

(八)为人师表,教育、爱护、帮助学生。

十一、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

(一)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职责。

(二)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

(三)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

(四)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

(五)尊重知识产权,促进信息传播。

(六)爱护文献资料,规范职业道德。

(七)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

(八)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

(九)实践馆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

(十)拓展社会协作,共建社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