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综合素质训练中心使用申请表
申请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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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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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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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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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参加 活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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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时间 |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申请用途: 指导老师意见: 指导老师签名: 年月日 |
所在部门审批意见: 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总务处审批意见: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
分管总务处校领导审批意见:(校外单位申请活动须填写此栏) 年月日 |
使用注意事项:
1、进入学生综合素质训练中心进行教学、训练、竞赛、健身或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场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2、体育场馆使用期间,严禁在场地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爱护场地器材设备,如有人为损坏设备设施,由使用单位或个人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3、经批准使用的场馆,不得变更活动内容或私自转让。场馆使用期间,使用部门或单位对其人员安全负责。使用结束后,须负责恢复场馆的完整性和原样性。